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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文物职业技能竞赛的预通知
发文字号 文物人函〔2021〕757号
成文日期 2021-07-27 16:03:57 发布日期 2021-07-30 15:57:50

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文物职业技能竞赛的预通知

2021-07-30

文物人函〔2021〕7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实施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培育大国工匠,保护传承优秀文化遗产,我局拟定于10月下旬在山东省曲阜市举办2021年全国文物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竞赛设古建筑木作、古建筑瓦作、古建筑彩画作、瓷器文物修复、书画文物修复、考古勘探6个项目,每个项目设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两个环节。具体规则详见附件1。

二、参赛名额

(一)每项比赛每省(市、自治区)原则上可推荐1—2人参赛,并排出推荐顺序。高校、职业院校可直接向组委会报名,不占各省名额。每人不得同时报两个及以上项目。

(二)各省(市、自治区)文物主管部门可派领队1人。

三、参赛资格

(一)从事文物修复工作、考古工作的专业人员;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修复资质、考古发掘资质单位的专业人员;设有文物保护、修复、考古专业的高校、职业院校的师生。

(二)参赛选手须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在校学生除外),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报名要求

(一)请各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积极组织优秀技术能手参赛。有关报到、参赛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

(二)各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填写《2021年全国文物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2),分别由选手所在单位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各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3),连同《2021年全国文物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于2021年9月10日前统一寄送至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同时将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竞赛组委会审核确定参赛人员资格,于2021年9月20日前通知参加比赛选手。

五、联系方式

国家文物局  韩建雷  010-56792125

山东省文物局  李洋  0531-81697811

曲阜市三孔古建筑工程管理处(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马淑敏  15053753759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后作街1号

邮箱:qfskgj@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竞赛规则

2.2021年全国文物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3.报名汇总表

4.书画修复承诺书

附件下载

 

 

 

国家文物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