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阿尔山车站北侧平房被擅自拆除案
办案单位: 阿尔山市文化局
日期:2017-11-09 浏览次数: 字号:[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阿尔山车站是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侵华日军阿尔山要塞遗址”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沈阳铁路局白城车务段管理使用。2014年8月,阿尔山市文化局文物管理站巡查发现,阿尔山车站北侧平房遭擅自拆除,立即责令停工并制止了拟对车站长廊实施的拆除行为。经阿尔山市文化局立案调查,2014年8月沈阳铁建房产开发集团公司 所属通辽铁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拆除阿尔山车站主楼北侧平房,拟建生活区办公楼,损毁文物本体 102.30 平方米。9月,阿尔山市文化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国家文物局列为年度重点督办案件,局领导带队现场督察,致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要求严肃处理。10月,国家文物局将该案件公开通报。

拆毁文物现场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成立专案组,对3名直接责任人实施刑事拘留。2014年11月,阿尔山市文化局对通辽铁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责令恢复阿尔山车站北侧平房原貌,并处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12月,罚款执行完毕。通辽铁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编制、报批文物保护修复方案后,组织实施了阿尔山车站北侧平房恢复工程,2015年10月修复工程竣工。沈阳铁建房产开发集团公司给予2名责任人免职等处分。中国铁路总公司印发《铁路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对全路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系统性加强措施。

整改恢复

文物原貌


案例点评:基层文物执法人员顶住压力,秉公执法;中央领导同志、多级人民政府和多个部门高度重视;国家文物局强力督办,案件查处全面,在行政追责、行政处罚、行刑衔接、整改恢复等方面都得到有效落实,促进中国铁路总公司印发 《铁路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堪称行业性文物执法的成功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