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城隍庙被擅自迁移拆除案
办案单位: 商洛市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局
执法机构: 商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日期:2017-11-09 浏览次数: 字号:[ ]

陕西商洛市洛南县城隍庙始建于明代,1987年被洛南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洛南县博物馆管理使用。2014年7月,媒体报道城隍庙因商业开发遭拆迁破坏,商洛市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局立案调查。经查,2012年,洛南县人民政府在城隍庙周边建设隍城广场,开发商陕西中琪地产有限公司多次向洛南县政府申报西移重建城隍庙。 2014年3月, 洛南县县长、分管副县长等就城隍庙拆迁问题召集有关部门商议,原则同意开发商对城隍庙拆迁西移。4月,洛南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 违反《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擅自越权同意城隍庙西移重建设计方案。当月,陕西中琪地产有限公司擅自将洛南城隍庙拆除。国家文物局列为年度重点督办案件,10月将该案件公开通报。


拆毁文物现场

拆毁文物后

陕西省政府要求严肃追究责任,陕西省文物局多次现场督办。商洛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定性为一起严重法人违法案件,给予洛南县县长、分管副县长行政警告处分;洛南县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及县文化、住建等部门3名负责人行政记过处分。商洛市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局作出给予陕西中琪地产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商洛市政府责成洛南县政府向商洛市政府、陕西省文物局写出书面检查,原址重建城隍庙。

城隍庙原貌

案例点评:法人违法,严肃追究,查处及时、到位,成为依法追究地方政府法人违法的典型案例;影响广泛而深远,具有警示教育意义,有利于推动各级政府对文物保护给予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