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2014-2015文物行政执法十大指导性案例正式公布, 十项在法律适用、 整改落实、 责任追究、 促进保护等方面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在层层评选中脱颖而出。 细读案例案情, 有一个特点特别鲜明——案件查处过程中, 媒体介入、新闻舆论报道非常突出: 北京市有关部门执法督察过程中, 即召集多家有影响力的媒体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 促使违法建设单位停止违法行为; 上海市有关部门在从快从严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调查认定的同时, 积极对接媒体, 及时召开多次专题新闻发布会, 通报对违规行为的处置情况及修复工作进展情况……敞开大门办案, 积极利用媒体资源, 加快了案件的处理进展, 安抚了社会不满情绪, 赢得了公众支持, 切实增强了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弘扬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正能量。 媒体的介入在十大案例评选推介过程中, 同样凸显。 主办方不仅邀请了相关负责同志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专家参与评选, 而且还邀请部分媒体编辑记者对拟发布案例进行效果评估; 还多次召开媒体发布会, 在行业媒体推出推介特刊, 倾力向社会发布。 行政执法需要监督、 需要舆论监督, 而传媒是行政执法舆论监督的重要载体, 它的群众性、 广泛性、 公开性、及时性等优点使其在监督形式中具有独特作用。 舆论传媒的客观公正报道,积极适时的舆论引导, 将使行政执法更及时准确有效。 毋庸讳言, 今年只是部分省市申报了指导性案例, 一些我们耳熟能详的案例未见踪影。 这反映出一些文物管理部门仍然心存顾虑, 担心遴选推介引发舆论指责。 文物遭破坏案的出现自然令人心痛, 但是对案件的查处、 整改, 尤其是成功入选执法指导性案例, 又充分体现了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对文物保护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文物执法工作的坚强领导, 体现了文物系统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进文物保护的工作成果,体现了办案单位忠于职责、 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优良作风和高水平的办案质量, 是需要表彰和推广的正能量。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同志指出, 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 的形势下, 全国文物行政执法督察部门干部职工,当以 《意见》 明确的目标任务为引领,结合文物行政执法实际,学习参考入选案例,严肃查处各类文物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违法案件办理水平,坚决遏制文物违法案件多发态势,确保文物安全。 遴选已结束, 推介刚开始。 让媒体监督和社会舆论也成为破坏文物与文物违法行为的强大压力。(沐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