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指导意见》 亮剑查处法人违法
日期:2016-03-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形势、原则、目标、任务、保障五个层面,完整绘就了新时期加强文物执法安全工作的发展蓝图,对症下药,综合施策,解渴给力,充分体现了国家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进文物保护的坚强决心。

《意见》直面问题,剖析短板,在充分肯定文物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没有回避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消失加快、法人违法屡禁不止、火灾事故和犯罪案件多发、文物执法力量薄弱、文物保护管理能力有待加强等突出问题,明确将坚持 “依法管理” 作为加强文物工作的基本原则,将 “文物执法督察体系基本建立、执法力量得到加强,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纳入 2020 年文物事业主要目标,在第三部分“明确责任” 中强调了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执法联动机制、行刑衔接机制,在第四部分 “重在保护” 中突出了防止建设性破坏,加强文物安全防护,在第七部分 “完善保障” 中要求加强县级文物行政执法等急需人才培训,特别是第六部分,专门以 “严格执法” 为标题,强调要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文物督察,加强地方文物执法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普法力度。

“这样的政策力度,在文物执法安全工作的发展进程中,是前所未有的。这既是对文物执法工作的鞭策,更是对长期坚守在文物执法一线、直面问题、风险甚至是人身威胁的广大文物执法工作者的肯定。”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针对文物执法任务最繁重、执法对象最复杂、执法地域最广阔、执法队伍最薄弱等特点、难点,国家文物局将以《意见》明确的目标任务为引领,抓好贯彻落实”。

《意见》中加强文物执法工作的内容,是汇聚各方意见而成,是对文物行政执法实践的总结升华。

2015年8月,为提高文物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推动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2014-2015文物行政执法十大指导性案例遴选推介活动”,遴选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30日办结的文物行政执法案例。经地方推荐、案例初评、专家复审、实地复核、媒体评议,最终从各地报送的 24个典型案例中,遴选出了十大指导性案例,日前,国家文物局正式印发《关于发布 2014-2015文物行政执法十大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十大案例覆盖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四个管理层级,涉及擅自拆除文物本体、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等多种类型的违法行为,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十大案件集中展现了严格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进文物保护的工作效果。展示了文物行政部门近年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断创新方法,强化执法能力的成果。

“入选案例均为典型法人违法案件,办案难度较大,但行政处罚坚决到位,整改落实效果突出,社会反响积极正面,体现了办案单位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优良作风和高水平的办案质量。”近日国家文物局对这些案例给予通报表扬。

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同志指出,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形势下,全国文物行政执法督察部门干部职工,当以《意见》明确的目标任务为引领,结合文物行政执法实际,学习参考入选案例,严肃查处各类文物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违法案件办理水平,坚决遏制文物违法案件多发态势,确保文物安全。 (《中国文物报》 徐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