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文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

(一)持续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扩容公开范围。我局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9条,及时发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我局公务员招考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信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等公开公示。严格执行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2024年国家文物局主办的200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复文中,主动公开38件。其中,人大建议答复主动公开24件,公开率为20%;政协提案答复主动公开14件,公开率为18%。

(二)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高效规范,加强沟通主动性。根据《国家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国家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修订印发《国家文物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模板》并严格依照办理答复,进一步优化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高效规范。加强主动沟通,积极解决实际问题。

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2件,其中,回复办结87件,比2023年减少16%;结转下年度办理5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申请1件,比2023年数量(2件)减少50%;办理0件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应诉,和2023年数量(1件)有所减少。

(三)政务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实施功能优化与升级。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集中发布行政许可审批信息,收到年度计划申请139件,文物局许可事项行政申请1809件,从业信息审核申请91件,文物出入境审核申请1764单。国家文物局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稳步提升,加强协调配合进行程序更新,问题率较2023年总体呈下降趋势。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持续征集用户反馈,计划于2025年对进出境业务管理模块及文物保护全流程模块等实施功能优化与升级,并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排查与修复。

(四)加强法治建设落实落地,普法宣传提质增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国家文物局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多方力量,大力推动文物保护法宣传贯彻实施,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普法宣传;指导各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全社会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

同时,对本年度发布的《国家文物局关于推进考古研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推动新时代文物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建设指南(试行)》等重要政策进行负责人解读及记者答问的形式深度解读,并积极转发国务院及与其他部委联合印发的文物相关政策和相应解读。

(五)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各地积极响应。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印发普查总体方案及各专项方案。分别与中直管理局、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通知。开展六大片区1.9万人次普查轮训,制作普查宣传专栏,及时公开普查相关文件,配合实地调查完成基层普查工作宣传。

(六)有力推进重大工作部署,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6届世界遗产大会通过决议,将“北京中轴线——中国理想都城秩序的杰作”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更新《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加大媒体宣传工作力度,举办14场新闻发布会,开展北京中轴线申遗、“当一天普查员”基层行等主题宣传。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参与人数、传播影响力等创历届新高。

(七)加强文物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制度。进一步规范国家文物局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控文件保密审查,执行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国家文物局举办全国文物新闻宣传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文物宣传工作政治站位,引导正确舆论方向。同时,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组织本部门人员集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将信息公开明文列入年度机关公务员考核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2

0

0

0

0

0

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

0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0

0

0

0

0

0

2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94

0

0

0

0

0

9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4

0

5

3

0

0

0

3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全局多部门协调配合,取得了新的成果。一是政策解读和相关宣传工作有明显提升。二是优化留言办理及回复流程,留言答复更加及时规范。但在解读质量、解读形式上仍存在改进空间。

2025年,国家文物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把控保密审核。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优化解读内容,增加解读形式。三是持续提升重要工作部署的宣传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公文管理处联系(地址:北京市北河沿大街83号,邮编100009,电话:010-567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