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和2008年度国家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7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国家文物局政府门户网站(www.sach.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联系(地址: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信息部,邮编100029:电话:01084636599—168,电子邮箱:liuyan@sach.gov.cn)。
一、概述
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国家文物局2008年重点工作。作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国家文物局在建立完善政府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2008年3月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成立国家文物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单霁翔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张柏、董保华、童明康担任,成员包括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刘曙光为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关强为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制订制度,责任落实。编制国家文物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明确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牵头编制国家文物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局机关各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办公室及纪委分别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政策法规司依照我局新闻发布制度规定的程序,协调、组织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事宜;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负责提供、维护局政府网站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工作,提供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有关统计数据。
(三)立足网络,工作落实。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于1998年开通运行至今,通过若干次重大改版,在内容和形式上始终保持一定的水平。2008年初又投入30万元进行系统升级改造,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与保障。建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处理系统,基本完成公文类信息登记备案系统建设。在内容维护方面,为突出《条例》要求,首页专门设立“政务公开专栏”,栏目包括:(1)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政府信息公开统计;(6)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7)机构设置;(8)领导讲话;(9)通知公告;(10)政策法规;(11)政策解读(12)行政许可办事指南;(13)资料下载;(14)局长信箱等一系列相关配套的栏目和专题,明确引导公众查询下载。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发展,公布了规范性文件和工作人员行为准则:《机房管理办法〔2005〕017号》、《计算机与网络维护工作规则〔2005〕018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004〕018号》、《关于向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报送信息规范》、《网站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重大事件。2008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对文化遗产造成巨大破坏。国家文物局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将各地方上报的灾情通过政府网站同步向公众公开。据统计,从2008年5月12日至7月28日共公开抗震救灾通报28期;并陆续公开灾区文物抢救保护各类项目和博物馆重建规划。
2.重点工作。公开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博物馆免费开放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
3.资金使用和监督。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等信息;公开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方面的信息。
4.机构和人事。公开了国家文物局的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如2008年国家文物局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2008年国家文物局招录的国家公务员名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件和提拔任用资格选拔程序等信息。
5.重大决定事项
公开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例如: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认定公布前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自2008年4月至12月,国家文物局共发文2190件;其中主动公开文件约占已发文总数的48.9%。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07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6%。
其中,按机关内设机构划分为:办公室主动公开信息104条;政策法规司主动公开信息293条;博物馆司主动公开信息172条;文物保护司主动公开信息434条;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主动公开信息67条。
按照事务类别划分为:政策法规279条,行业标准6条,机关政务42条,预算财务23条,调研宣传14条,保护工程314条,考古发掘77条,世界遗产43条,博物馆管理48条,保护科技61条,社会文物57条,交流合作35条,教育培训29条,党务工作4条,计划规划4条,人事信息34条。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通过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的子栏目可查阅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公众查阅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作为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试点,建成了支撑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网上办事、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信息全部记录和监督。
2008年通过国家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的有420万人次,比2007年度政府网站的200万人次提高了110%。
2.公共查阅点。2008年在国家文物局办公场所设立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信息查阅系统。
3.新闻发布会。主动策划和设置“政府想说的、媒体关注的、群众关心的”新闻主题,满足公众知情权,增加政府、媒介和社会之间的沟通,积极引导舆论宣传活动。2008年召开了无锡“20世纪文化遗产保护”论坛,召开了文物系统抗震救灾、迎奥运文物系统系列活动、鸡鸣驿城保护维修工程等新闻发布会、通气会23次,次数比往年明显增多,创国家文物局历年之最;根据不完全统计,各大媒体有关文化遗产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的报道计1600余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国家文物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申请社会文物管理方面的信息,但因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作出变更补充。当事人均未再提出同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国家文物局共接受公众有关信息公开咨询105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7人次,电话咨询310人次,网上咨询729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国家文物局2008年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一)国家文物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为17人。
(二)2008年国家文物局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增设电脑和触摸屏幕等设备,印制宣传手册、培训资料,网站建设和更新等费用为50万元左右。
(三)2008年度国家文物局未发生需收取提供政府信息费用事项。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国家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力求简洁明了。结合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查找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文化遗产事业领域中与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密切相关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局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的结合。
(二)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国家文物局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继续指导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进一步疏理确定公开项目,依法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的界定,编制和修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要进行认真梳理,特别是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开;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有效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
(三)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围绕“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文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提高国家文物局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学习贯彻和思想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注重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