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范围内洛阳市第六高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教学楼项目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考函〔2026〕743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6-03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6-06-04 00:00:00 |
文物考函〔2026〕743号
《河南省文物局关于上报洛阳市第六高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教学楼项目涉及隋唐洛阳城遗址一般保护区设计方案(修改稿)的请示》(豫文物〔2026〕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洛阳市第六高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教学楼项目。
二、所报方案需补充拟建项目入地基础与遗址分布深度的分析示意图,说明基础部分对遗址的干扰程度,并进一步完善新发现地下遗迹的原址保护展示方案,建议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纳入历史背景、城市选址与发展沿革、天文定向放线技术、里坊制度以及文物保护知识等内容。
三、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应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四、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五、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