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信息分类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雅端村古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内村落保护利用项目的复函
发文字号 办保函〔2026〕439号
成文日期 2026-05-08 00:00:00 发布日期 2026-05-11 00:00:00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雅端村古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内村落保护利用项目的复函

2026-05-11

办保函〔2026〕439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雅端村古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内赤岸镇雅端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近期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5〕21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暂不同意所报项目。


二、对项目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进一步核实现行有效文物保护区划及其管理规定。实事求是评估拟实施改造工程对文物本体及其周围环境的影响。乡村河道应以行洪排涝为主,保障文物建筑防灾能力,不宜增高水坝。


(二)调整优化设计方案,补充细化整治前后效果对比图。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体量,建议在评估基础上,对三、四层拟改造建筑采取降层处理,并进一步深化各建筑改造设计。适当降低块石驳坎高度,其外观应与环境相协调。建议调整河道侧岸上垛口墙形制。村落环境整治应体现乡村特色,避免城市公园化设计倾向。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我局征求意见。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