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秦始皇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双回路供电项目的复函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6〕488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4-09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6-04-10 00:00:00 |
文物保函〔2026〕488号
你局《关于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双回路供电项目涉及秦始皇陵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和世界文化遗产遗产区缓冲区的请示》(陕文物字〔2025〕9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对项目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拟建项目线路布局及建设方式,尽量扩大拟建项目线路与文物本体之间的距离,避让秦始皇陵重点保护区和世界遗产的遗产区;一般保护区内尽量避免采取开挖直埋方式布设线路。
(二)加强施工管理,细化并落实施工期间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风貌的保护措施、工程影响减缓措施、监测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施工围挡,禁止大型施工机械进入保护范围,明确施工材料运输、堆放方案和废渣、污水、粉尘、噪音等污染处置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恢复。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程序。该项目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须依法报请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