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信息分类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承恩寺建设控制地带内石景山区模式口大街修缮改造与环境整治5-19号院及承恩寺东停车场项目的复函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6〕219号
成文日期 2026-02-05 00:00:00 发布日期 2026-02-06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承恩寺建设控制地带内石景山区模式口大街修缮改造与环境整治5-19号院及承恩寺东停车场项目的复函

2026-02-06

文物保函〔2026〕219号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恩寺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石景山区模式口大街修缮改造与环境整治项目5-19号院及承恩寺东停车场工程项目的请示》(京文物〔2025〕130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请你局组织做好石景山区老城文物专项调查,指导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按照文物普查标准,对模式口大街14号院及时开展核定、登记、公布工作,采取保护措施。


三、对项目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补充开展地块北部区域考古工作。


(二)补充地勘报告、基坑开挖方式、支护结构设计、地下空间施工图等,审慎论证开挖范围和地下空间施工要求,评估、监测并严格控制施工中的振动、沉降,补充文物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承恩寺围墙及临近文物建筑的安全。


(三)进一步论证、优化建设控制地带内项目方案。核实明确现行法定文物保护规划及其他规划关于项目范围的管理控制要求,清晰标注各建筑与各类保护区划的位置关系。应延续模式口大街历史风貌,沿街立面注意避免整齐划一。


(四)请你局协调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建议其认真执行《模式口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相关管控要求,保护延续模式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肌理和风貌,核实5、6、7号院建设内容并进行必要调整。


四、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程序。


五、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