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考古发掘,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五排山城址建设控制地带内五排桥危桥改造项目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考函〔2026〕230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2-06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00:00:00 |
文物考函〔2026〕230号
你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排山城址建设控制地带内涉及五排桥危桥改造项目的请示》(黑文管字〔2025〕4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五排山城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五排桥危桥改造项目。
一、所报方案应作以下修改:
(一)补充拟建工程总图,明确拟建项目与遗址两线的位置关系。
(二)优化外观设计,尽量与文物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
(三)取土区、弃土区应移出建设控制地带,避免破坏原有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
(四)补充防振动、防粉尘和垃圾污染等环境保护措施,细化临时施工场地和道路组织方案,减少施工期间对文物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实施后做好绿化植被和环境修复,保护文物周边环境与历史氛围。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和文物保护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