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考古司 信息分类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永凝堡遗址保护范围内110千伏广洪线杆塔改造项目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考函〔2026〕229号
成文日期 2026-02-06 00:00:00 发布日期 2026-02-06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永凝堡遗址保护范围内110千伏广洪线杆塔改造项目的批复

2026-02-06

文物考函〔2026〕229号


 


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永凝堡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110千伏广洪线14#-27#杆塔改造项目的请示》(晋文物〔2025〕20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永凝堡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110千伏广洪线杆塔改造项目和你局意见。


一、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补充开展必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明确MG12#、MG13#塔基下是否有地下文物遗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二、所报方案需根据考古工作成果优化项目选址及设计,并作以下修改:


(一)在满足功能、合理控制高度的基础上,尽量减少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塔基数量。补充反映杆塔外观以及高度指标等示意图或效果图。简化杆塔形式,注意其与环境风貌的协调,以降低对文物周边风貌的影响。


(二)进一步补充完善施工期间防止振动、沉降以及污染等相关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和开挖量。对新塔施工完成后、以及原有杆塔拆除后的场地,应做好生态修复和环境恢复。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和文物保护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