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羊山墓群保护范围内鲁西南战役纪念馆改造提升项目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考函〔2026〕227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2-06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00:00:00 |
文物考函〔2026〕227号
《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在羊山墓群保护范围内实施鲁西南战役纪念馆改造提升项目的请示》(鲁文物呈〔2025〕9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羊山墓群保护范围内实施鲁西南战役纪念馆改造提升项目。
一、所报方案应作以下修改:
(一)补充羊山墓群、羊山战斗遗址等周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范围,说明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范围是否重叠及影响。说明纪念馆改造与文物保护单位整体阐释与展示利用的关系。
(二)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拟增建建筑的外观形象、体量、材质、色彩应尽量与遗址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屋顶及凸出立面部分的材质选用应避免反光污染,色调建议以灰绿为宜,并与既有建筑改造统一考虑。补充增建建筑与羊山墓群高地之间的视廊分析,加强纪念馆周边绿化,弱化建筑存在感以及与墓群核心区域的视觉冲突。
(三)进一步深化工程实施期间、建成运营期间羊山墓群的文物保护和防护措施,包括施工震动、扬尘、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控制处理方案。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修改完善的项目方案和文物保护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五、羊山墓群及周边文物分布较为密集,保护管理情况较为复杂、压力大,建议请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片区不可移动文物总体保护规划,加强建设管控,统筹开展文物保护展示利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