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信息分类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山西大同新荣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6〕201号
成文日期 2026-02-02 00:00:00 发布日期 2026-02-05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山西大同新荣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批复

2026-02-05

文物保函〔2026〕201号


 


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在宏赐堡二边长城2段保护区划内实施山西大同新荣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请示》(晋文物〔2025〕18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对所报项目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优化调整工程线路跨越长城的选位。优先考虑经认定的长城消失段,或者依托既有工程线路走廊进行建设;确需跨越长城地面遗存区段的,相关设施应当最大限度远离长城本体。积极论证同塔多回路架线方案,以最大可能消减对长城历史景观风貌的不利影响。


(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塔基开挖方式、吊车组塔以及塔基排水措施,以消除振动、汇水等可能产生的破坏影响;降低杆塔体量、弱化杆塔形制,杆塔表面宜涂刷与周围环境相融合的色彩,并充分利用绿化遮挡、地势高差等措施消减对长城及赋存环境的不良影响;细化长城防护、监测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在施工组织中严格落实。


(三)施工场地和道路须远离长城保护范围,适时设置长城保护和警示标识,避免人员和车辆通过长城。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和环境风貌恢复工作。


(四)对涉及厍氏家族墓地及四普新发现文物予以关注,及时进行文物认定登记,并做好保护工作,相关建设项目严格按程序报批。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同时,该项目尚涉及在山西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宏赐堡二边长城2段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道路,请你局组织做好必要论证,严格把关。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四、请你局加强与能源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对相关建设项目指导力度,统筹考虑变电站及线路位置,尽最大可能避让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积极设置必要综合线路廊道,整合项目选线,最大程度减少对长城多次、分散跨越。变电站选址应综合考虑后续线路建设可能带来的影响,尽量减少站址及线路选线对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侵扰,确保长城及其环境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