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考古司 信息分类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高岭坡遗址和那赖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改扩建工程(坛洛至百色段)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考函〔2026〕208号
成文日期 2026-02-03 00:00:00 发布日期 2026-02-05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高岭坡遗址和那赖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改扩建工程(坛洛至百色段)的批复

2026-02-05

文物考函〔2026〕20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高岭坡遗址和那赖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改扩建工程(坛洛至百色段)的请示》(桂文旅报〔2025〕9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高岭坡遗址和那赖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改扩建工程。


一、请你厅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二、所报方案需根据考古工作成果优化项目选线,并作以下修改:


(一)补充论证项目选线的唯一性,说明涉及那赖遗址段部分路段在靠近遗址侧单侧扩建的原因。涉及高岭坡遗址段需明确道路北侧扩建工程边界与重点保护区的距离,将现行道路同时向南北两侧扩建的设计方案,调整为在道路远离遗址保护范围侧单侧拓宽。


(二)完善文物影响评估,明确涉及两处遗址的扩建工程分别包括哪些具体建设内容,并就不同的建设内容对遗址的影响进行评估。


(三)完善施工中及施工后的文物保护措施,补充振动监测传感器布设平面图。


(四)完善、规范设计图纸,补充工程详图,并标注与遗址之间的区划关系,位置关系图不宜用示意图代替,并注意图幅的方向一致性。在扩建平面图上,应标明原有道路的位置以及与遗址的关系。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和文物保护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