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信息分类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六榕寺塔建设控制地带内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复函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6〕197号
成文日期 2026-02-02 00:00:00 发布日期 2026-02-04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六榕寺塔建设控制地带内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复函

2026-02-04

文物保函〔2026〕197号


 


广东省文物局:


《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六榕寺塔建设控制地带内“海上丝绸之路”·印象越秀国家AAAA旅游配础设施设项目六榕寺片区方案的请示》(粤文物审〔2025〕12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开展必要考古工作,核实三线下地工程所涉区域潜在遗存情况。优化外观设计及选材,确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完善隔振减振措施,严格控制下挖工程深度和宽度。做好施工期间文物建筑沉降监测,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