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信息分类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玉山考棚建设控制地带内玉山县城十字街片区地下排水管涵建设项目的复函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6〕242号
成文日期 2026-02-09 00:00:00 发布日期 2026-02-10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玉山考棚建设控制地带内玉山县城十字街片区地下排水管涵建设项目的复函

2026-02-10

文物保函〔2026〕242号


 


江西省文物局:


《关于玉山考棚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玉山县城十字街片区地下排水管涵建设项目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25〕6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地下排水管涵建设项目,玉山考棚建设控制地带内其他建设活动应依法另行报批。


二、对项目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补充开展考古工作,明确开挖范围内地下遗存埋藏情况,并根据考古结果对项目方案进行调整优化。


(二)排水管涵开挖、建设及拟拆除的周边建筑距离玉山考棚正厅较近,工程施工对其安全可能存在影响。应补充图示排水管涵、W11污水口与玉山考棚正厅的剖面关系,深化相关评估,尽可能优化调整管涵选线,确保工程对文物本体安全不造成影响。补充施工期间的沉降、振动监测方案,以及文物防护、施工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运营期间对文物本体安全的长期监测方案,确保文物安全。


(三)请你局督促、指导上饶市、玉山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历史研究,编制玉山考棚文物保护规划,落实整体保护展示,延续历史肌理和风貌,切实统筹好保护与发展。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