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政策法规司 | 信息分类 | 通知公告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10-22 15:07:01 | 发布日期 | 2026-10-23 15:07:13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决策部署,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高新时代文物工作依法管理水平,国家文物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faguichu@ncha.gov.cn。
二、信函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00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1月23日。
特此通知。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文物局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