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社稷坛保护范围内中山公园地下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5〕1985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6-01-05 00:00:00 |
文物保函〔2025〕1985号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社稷坛保护范围内实施中山公园地下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的请示》(京文物〔2025〕98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社稷坛保护范围内进行中山公园地下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研究和评估。对新增管线、管井、化粪池、隔油池的区域,补充开展必要考古工作,明确地下遗存埋藏情况。补充评估管线开挖涉及的文物建筑、老铺装、假山石及现有建构筑物现状、建筑基础做法。客观评估管径增加对筒子河景观环境的影响。
(二)优化设计方案,细化保护措施。进一步增加管线与文物本体之间的安全距离,尽可能远离文物本体,特别是热力管线临近内坛墙、给水管线临近戟殿等段落。应避免开挖老铺装、扰动假山石。细化管线入地方案,补充必要的支护、基础防护措施。新增管线可采用直埋方式,减小扰动。架空管线不应在文物本体上固定。补充完善施工期间文物本体的监测和防护措施,编制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修复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文本和图纸。平面图中补充标注各管线、化粪池位置及与文物本体的空间关系。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