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瓶窑镇农污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长命嘉苑)设计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6〕168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1-28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6-01-29 00:00:00 |
文物保函〔2026〕168号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良渚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良渚港综合保护工程—瓶窑镇农污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长命嘉苑)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5〕17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所报项目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补充说明原有泵房高度,管线及设施标高,优化方案设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小区污水排放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新建污水管网的密度、管径和路由。
(二)细化施工方案,明确管线开挖方式,严格控制开挖深度与开挖作业面,管道扰土深度不宜超过现状设施埋深,避免扰动地下文化层。
(三)完善拟建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监测措施和应急预案,补充施工结束后的环境及生态修复措施。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