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信息分类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高昌故城、阿斯塔那古墓群、台藏塔建设控制地带内村民宅基地建设房屋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6〕106号
成文日期 2026-01-20 00:00:00 发布日期 2026-01-27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高昌故城、阿斯塔那古墓群、台藏塔建设控制地带内村民宅基地建设房屋的批复

2026-01-27

文物保函〔2026〕10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高昌故城、阿斯塔那古墓群、台藏塔建设控制地带内村民宅基地建设房屋的请示》(新文物字〔2025〕3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所报项目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补充说明拟建房屋在建设控制地带、缓冲区中的具体位置并补充相应图纸,说明拟建房屋的具体规模、高度和面积,上述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划的管理规定。


(二)补充拟建设羊圈具体情况,明确居民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方式,确保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避免拟建项目建成使用期间对文物、遗产周边生态环境及历史风貌造成破坏。


(三)加强施工管理,相关建设不得超出所报方案内容,加强施工期间文物本体监测及废渣、污水、粉尘、噪音污染管理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恢复环境风貌。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 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