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无锡段保护区划内无锡地铁 6号线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6〕113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1-21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6-01-23 00:00:00 |
文物保函〔2026〕113号
你局《关于审批大运河无锡段保护区划内无锡地铁 6号线工程设计方案(再次修改版)的请示》(苏文物保〔2025〕20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所报项目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科学分析拟建项目地块水文地质条件,深化盾构施工方案,减少地层扰动,细化通过大运河区域的防塌陷、防渗漏措施,隧道顶部至周边文物建筑基础底部的覆土厚度须大于1倍盾构直径,至大运河河床底部的覆土厚度须大于1.5倍盾构直径。
(二)针对秦邦宪旧居等周边文物建筑,明确本体构成、文物价值、保存现状,评估文物建筑结构安全稳定性情况,说明文物建筑下部基础、构造、墙体形式及做法,为完善设计方案提供依据,同时重点细化文物本体临时性加固措施。
(三)进一步校核基坑围护结构及加固措施的强度及稳定性,确保极端工况下的安全冗余。补充地墙至秦邦宪旧居间的设计大样图,标注各加固结构之间及其与文物本体之间的距离。控制围护结构深度,避免加大坍塌机率。根据影响评估结果,审慎确定钢管桩注浆加固与MJS加固的工序、工艺。
(四)开展拟实施基坑围护及加固措施前期试验并提交试验报告。根据试验结论,优化施工方案,充分分析施工过程的风险点,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对基坑围护及加固措施进行专项评审论证,确认其可行性。
(五)细化拟建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监测方案,对文物建筑可能产生的沉降、位移、变形等进行监测,科学选定监测点位,合理设置预警值、报警值和控制值等控制指标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潜在险情应对措施,安排专业团队全程跟进,做到险情及早发现、及时应对。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