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信息分类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石藏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6〕120号
成文日期 2026-01-21 00:00:00 发布日期 2026-01-22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石藏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2026-01-22

文物保函〔2026〕120号


 


青海省文物管理局:


《关于在石藏寺保护区划内实施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青文物局〔2025〕2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石藏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研究和评估。补充地下管线分布及功能评估,避免路面反复开挖。补充施工振动影响评估,明确施工振动影响范围。


(二)优化设计方案。补充各项具体工程措施的实施范围、工程量和具体做法措施表,细化道路工程相关要求,不应统一对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原有青石板不得揭铺,周边缺失部分应以相同材质、样式加以修补,管线布设应避让老石板路。细化场地硬化构造做法,文物建筑周边铺装应采用传统工艺做法,留出必要宽度散水,各区域应预留一定透水地面,如素土、绿化或透水铺装等。明确土基夯实程度,青石板强度以及尺寸,明确铺装方式以及勾缝所用材料,垫层与青石板间应设置粘接层。优化道路排水设计,排水沟应采用青石材质。进一步明确挡墙、围栏、灯具的工程范围,采用简洁、质朴的材质和样式。


(三)细化保护措施。施工应尽量采用人工开挖,避免使用大型机械。明确场地布置、施工组织及粉尘、废弃物、噪声等处置要求。


(四)进一步完善、规范文本和图纸。总平面图补充标注施工项目距离各文物本体的最近距离,补充标注混凝土、石板及其他材质路面的位置,补充标注料场、临时道路、工人生活区等具体位置,尽可能远离石藏寺保护范围。补充挡墙截水沟水流出处分布图,补充地下管线分布图。补充护栏设计图、太阳能灯意向图。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