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邙山陵墓群——孟津北魏陵区保护范围内洛阳市孟津区兴通燃气建设项目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考函〔2025〕1459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9-16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5-09-17 00:00:00 |
文物考函〔2025〕1459号
《河南省文物局关于报批洛阳市孟津区兴通燃气建设项目涉及邙山陵墓群一般保护区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25〕16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邙山陵墓群——孟津北魏陵区保护范围内实施洛阳市孟津区兴通燃气建设项目和你局意见。
一、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建设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工作,厘清地下文物时代、性质以及与北魏贵族墓葬关系,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二、所报方案需做以下修改:
(一)根据考古成果合理调整建设方案。
(二)进一步补充拟建项目与其北侧36号墓的相对位置关系和视线影响分析。建筑布局尽量南移,增加北侧绿化带。
(三)取消拟建办公楼的坡屋顶设计,适当增加建筑物轮廓变化,以降低视觉影响。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和文物保护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