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 信息分类 | 博物馆管理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甘肃简牍博物馆馆藏汉晋简牍保护修复方案等2项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博函〔2025〕1319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8-22 09:48:35 | 发布日期 | 2025-09-01 09:48:39 |
文物博函〔2025〕1319号
甘肃省文物局:
《甘肃省文物局关于上报甘肃简牍博物馆馆藏汉晋简牍保护修复等2项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甘肃简牍博物馆馆藏汉晋简牍保护修复方案和武威市博物馆馆藏木漆器保护修复方案。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遴选高水平保护修复机构实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分析检测,针对不同病害采取相应保护修复措施,选用适宜的保护修复材料,并将科学研究贯穿于保护修复全过程,加强文物材质劣化和病害演化机理研究,开展保护修复方法与材料的效果评价,加强“以修带培”,开展技术人才培养,提升文物保护修复能力,同时,规范开展保护修复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三、请你局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中期评估、结项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质量。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全国馆藏青铜器、纺织品、木漆器(简牍)保护修复计划〉的通知》要求,将年度项目进展情况、修复报告、结项验收材料等报我局备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