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保护范围内实施天津市武清区北运河适宜河段旅游通航工程——河大路北运河桥改建工程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5〕774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04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5-06-06 00:00:00 |
文物保函〔2025〕774号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在大运河保护区划内实施天津市武清区北运河适宜河段旅游通航工程——河大路北运河桥改建工程的请示》(津文物发〔2025〕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所报项目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深化拟建桥梁设计方案,细化桥梁下部结构设计、桥梁与运河堤岸搭接段设计和河道内桥墩设计,补充桥梁施工范围内堤坡护砌方案设计。
(二)优化拟建桥梁外观,在满足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小桥标准横断面梁的高度、桥体厚度,增加桥台所在驳岸的植被面积和高度。
(三)细化拟建桥梁施工组织方案,重点补充河道内桥墩施工围堰具体布置方案,拆除旧桥、新建桥墩和桥台时,应做好北运河护岸、河道的临时性支护保护。
(四)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修复工作,生态环境修复时应避免城市园林景观化,整体风貌应符合大运河郊野段自然、生态的景观特征。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