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全国人大建议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562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5〕990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6-24 15:57:35 | 发布日期 | 2025-06-26 15:57:39 |
文物保函〔2025〕990号
双少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气候变化下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气候变化对文化遗产的影响是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议题,为应对气候变化对文物保护带来的新挑战,国家文物局、中国气象局、生态环境部近年来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全国不可移动文物防灾减灾规划预研究”“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图前期研究”等科研项目,评估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特征、应对状况及存在问题,山西省是重点研究省份之一;指导开展“气候变化对我国考古遗址的影响前期研究”,关注西北干旱区半干旱区气候变化影响。生态环境部、中国气象局等17部委联合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提出要识别评估、科学保护古建筑等文化资源。中国气象局指导山西气象与文物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文化旅游和文物保护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合作开展文物建筑气象灾害防御技术攻关。
二是扎实推进抗灾能力建设。国家文物局组建文物防灾减灾救灾专家预备队,完成第一批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试点,针对一线人员举办防灾减灾专题培训。建立文物系统每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机制,每年及时印发应对主汛期灾害的通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指导各省开展文物灾情统计、排查和应急抢险,多次派专家组赴现场调研指导,及时批复受灾文物修缮技术方案。
三是主动谋划行业协同联动。国家文物局积极争取水利部门支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在防汛救灾工作中支持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将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为重点防护对象。与中国气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文物行业气象防灾减灾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全程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气候变化工作组会议,全面参与起草《气候变化对世界遗产影响的政策文件》。举办“石窟寺保护国际论坛”,发布《气候变化背景下石窟寺保护大足宣言》。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联合中国气象局、生态环境部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指导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落实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同机制,健全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总结已有经验,建立文物应对自然灾害分级分类应急响应机制。持续开展气候变化对文物的影响研究,推进发布文物自然灾害风险图,逐步提高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精准性。与中国气象局合作试点布设文物受气候变化影响监测哨点。
二、加强科技创新。指导各专业单位继续开展文物防灾减灾救灾科研项目,推进基础研究、科技应用与系统集成,完善动态信息联动机制。关注跟进气候变化对文物的影响,探索更多基于不可移动文物特征和自然灾害特性的专项技术,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三、提升抗灾能力。加快推进各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加大低级别文物保护力度。支持山西进一步利用政府一般债券全面加强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总结提炼推广山西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经验模式。继续推进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工作。积极考虑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建立常态化防灾减灾救灾培训机制。
感谢您对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文物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