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全国人大建议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923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考函〔2025〕928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6-23 17:02:00 | 发布日期 | 2025-06-25 17:02:05 |
文物考函〔2025〕928号
阎建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文物保护和修复力度修复明城墙遗址和圆明园部分遗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文物局与北京市人民政府持续关注明北京城城墙遗存与圆明园遗址的考古与保护利用工作。现存明北京城城墙遗存包括三处,分别为东便门段、西便门段和左安门值房,2013年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1988年起,北京市人民政府以保护遗址真实性与完整性为原则,对明北京城城墙遗存持续进行保护修缮。2002年,北京明城墙遗址公园对外开放,供市民休闲游览,促进了考古成果转化,加强了公众服务与文化服务职能。
圆明园遗址1988年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文物局连续多年支持考古机构在圆明园遗址开展主动性考古发掘,将其纳入大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规划,支持实施圆明园遗址舍卫城展示、环境整治项目等文物保护工程,持续改善文物保存与利用状况,支持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圆明园遗址保护规划(2025年—2035年)》修编工作并推进遗址周边景观提升,按照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要求配合一亩园社区、福缘门社区400亩土地搬迁腾退工作,基本恢复扇面湖历史面貌。鼓励遗址活化利用,运用数字化手段丰富遗址展示利用方式,相继打造圆明园MR游览车、寻迹圆明、千机圆明、“梦回圆明园”沉浸式VR大空间等多个数字交互体验项目。
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协同北京市人民政府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贯彻落实文物工作方针和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做好遗址日常巡查和管理维护,加强遗址本体保护。对于部分保存状况较差的明北京城城墙段落做好保护修缮。做好圆明园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加强圆明园遗址考古资料、流散文物等档案数据、检测平台数据的收集整合,将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有机结合,维护圆明园遗址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
第二,协调相关科研机构深化明北京城城墙遗存与圆明园遗址考古研究,加强多学科合作与科技支撑,强化遗址价值挖掘阐释。深入挖掘明城墙遗址文物历史价值和文化特色,尝试开展“公益+商业”运营模式,为城墙遗址公园可持续发展探索新路径。继续打造智慧圆明园遗址公园,打造富有圆明园特色的数字产品。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有效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
感谢您对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文物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