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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征集全国基本建设考古和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文字号 办考函〔2025〕477号
成文日期 2025-04-28 16:38:44 发布日期 2025-05-07 16:38:46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征集全国基本建设考古和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的通知

2025-05-07

办考函〔2025〕4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

近年来,各地加强城乡建设中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涌现出一批基本建设考古和文物保护的优秀案例。为发挥基本建设考古和文物保护优秀案例的示范作用,更好地促进基本建设考古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将征集2024年度优秀案例进行推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完善配套举措的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国家重大基本建设、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城乡建设,因地制宜出台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工作和协调机制,开展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等工作,致力于做好城市考古。

(二)依法依规高质量开展基建考古的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

1.加强基建考古项目全流程管理。

2.提升基建考古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树立课题意识,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基建考古及时转变为主动性考古,考古成果纳入“考古中国”等重大学术研究课题。

3.加强考古基地、工作站等建设,保障支持长期性基建考古工作实施。

4.建好考古标本库房,妥善保管出土文物。

5.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建设考古工作。

(三)加强基建考古文物保护利用的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

1.重要基建考古发现及时进行原址保护,提升文物保护等级。

2.通过建设考古遗址公园等方式加强基建考古成果展览展示。

3.通过策划专题展、上展线、出版报告等方式,第一时间向公众展示考古成果。

4.积极通过研学游等方式开展公众考古。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案例应具有可借鉴可推广价值,侧重于经验总结,避免写成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具体可参考已出版的《全国基本建设考古和文物保护优秀案例》。

(二)每省推荐案例不超过5项,每项案例应注明供稿单位、供稿人,字数不超过3000字,配图5—10张,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三、材料报送

请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材料的汇总审核,请于2025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我局考古司。

联系人:曹文心 010-56792259  15510185016

    冯朝晖 010-84078838转8090 13671282807

    郭晓蓉 010-84078838转8035 18210083702  

电子邮箱:kgyouxiuanli@163.com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