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信息分类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鼓山摩崖石刻保护区划内实施鼓山索道建设改造项目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5〕733号
成文日期 2025-05-21 00:00:00 发布日期 2025-05-23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鼓山摩崖石刻保护区划内实施鼓山索道建设改造项目的批复

2025-05-23

文物保函〔2025〕733号


 


福建省文物局:


《福建省文物局关于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鼓山摩崖石刻保护范围内鼓山索道建设改造项目(修改稿)的请示》(闽文物字〔2025〕5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对所报项目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细化施工设计方案。分别对下站建筑、文物进行全覆盖围护施工和临时措施遮盖,避免粉尘污染。采取有效措施对朝向文物界面加强视线遮挡。重点考虑线路支架施工避免对山体及赋存环境产生扰动影响。


(二)弱化对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影响。补充景观视廊分析图,增加限制条件避免对文物景观风貌造成破坏。完善废弃物排放措施、施工及运营期间文物监测和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文物安全。细化施工布设方案,施工道路、材料堆放等区域远离文物保护范围,施工后及时进行环境修复。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