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科技教育司 | 信息分类 | 通知公告,保护科技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办科函〔2025〕336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10:01:11 | 发布日期 | 2025-03-31 10:01:13 |
办科函〔2025〕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局各直属单位,各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进一步加强文物行业标准化建设,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优先支持纳入《“十四五”文物保护标准立项指南》立项重点方向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鼓励同步申报、同步推进国家标准外文版。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有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工作经验和基础的文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和相关企业。
项目负责人应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与项目相关的研究基础,熟悉标准制修订工作。有1项及以上文物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逾期未完成且未提交标准送审材料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经费
我局补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项,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四、项目周期
标准制定项目周期(从下达标准计划到报送报批材料)一般不超过18个月,其中,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周期不超过16个月。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建议书
1.按照《文物保护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中的模板填写。
2.内容完整、详实。
(二)标准草案
1.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起草。其中,术语、符号、分类、试验、规范、规程、指南、产品等类型标准还应符合相应的GB/T 20001《标准编写规则》要求。
2.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主要技术内容。其中,科研成果转化标准项目应提供完整标准草案。
3.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
4.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推荐性国家、行业标准协调配套。
(三)编制说明
1.按照《文物保护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中的模板填写。
2.内容完整、详实。给出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确立的依据(相关调查、论证、验证等)或下一步研究技术路线。修订标准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标准的实施情况、拟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及理由;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应明确采标程度(等同、修改)、修改采标的应重点说明与国际标准的主要技术差异。
六、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围绕文物行业标准化需求并结合本单位专业技术优势,提出标准项目建议,于2025年4月30日前在文物保护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bz.ncha.gov.cn)提交申报材料。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寄送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每份申报材料应按照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编制说明、其他相关材料的顺序胶装成一册(胶装时,封面采用项目建议书首页,不同材料之间用彩色纸分隔)。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源清 徐佳音
联系电话:(010)84615178
电子邮箱:wbwmsc@cach.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八、其他事项
本通知及有关文件同时在国家文物局门户网站(www.ncha.gov.cn)上发布,方便申报单位查询和下载。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相关链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保护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