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信息分类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宿迁段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5〕581号
成文日期 2025-04-24 00:00:00 发布日期 2025-04-29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宿迁段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方案的批复

2025-04-29

文物保函〔2025〕581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大运河宿迁段保护区划内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24〕17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所报项目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补充拟建道路工程车流量荷载等评估数据,进一步说明扩宽老京杭运河2号桥的必要性。


(二)补充拟建项目详细技术图纸,在大比例尺地形图上注明拟建项目内容、建设范围、桥墩位置等与大运河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空间关系并补充现状照片。


(三)优化2号桥梁设计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桥梁高度尽量与老桥保持一致,细化主桥与驳岸的衔接做法,桥梁外观设计力求简洁、朴素,与大运河周边环境相协调。


(四)细化施工方案,补充桥墩桩基施工方案,完善施工中的大运河保护措施和管理防范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修复工作。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