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保护工程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福建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内容变更的函 | ||
| 发文字号 | 办保函〔2025〕432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4-21 17:20:36 | 发布日期 | 2025-04-29 17:20:57 |
办保函〔2025〕432号
福建省文物局:
《福建省文物局关于福建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内容变更的请示》(闽文物字〔2025〕54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同意福建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的经济性质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请你局通知申请单位通过邮寄方式换领证书。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