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岳阳楼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配套设施提质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5〕412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5-04-01 00:00:00 |
文物保函〔2025〕412号
《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岳阳楼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配套设施提质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的请示》(湘文物报〔2025〕1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岳阳楼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配套设施提质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调整优化设计方案,细化工程措施。景区北入口在现有建筑物基础上,应进一步压减体量和面积,总建筑面积、体量只减不增。优化廊亭步道设计,尽可能减小出挑平台体量和步道占地面积。补充廊亭步道邻近处挡墙及其上方建构筑物稳定性评估。景区东侧新建卫生间布局应对原有城市肌理进行适当呼应。应公开征求当地社会各界意见,审慎论证点将台后期建筑拆除事宜,深化加固方案和节点设计。
(二)完善景观改造设计。进一步完善拟建区域内环境设计,通过修剪乔木树冠,强化岳阳楼向西看向湖面和向东延伸至城市的景观视廊。完善步道两侧绿化修补。小乔墓、吕仙祠所在台地挡墙外宜修复坡地自然形态。不得新增硬质广场面积。
(三)宜研究改造北入口北侧原海事局大楼,整体改造现有停车场,消减其较大体量对岳阳楼的负面影响,相关工程方案应另行报批。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四、岳阳楼是岳阳历史文化名城及老城区的核心要素。岳阳楼周边区域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把文物保护放在第一位,应着眼于最大限度保存、延续该区域历史遗存,践行“保护第一”和“应保尽保”,坚决防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适当疏解不适于老城区的功能,逐步消除负面因素,对此前的老城拆建造成的历史环境破坏予以尽可能修补,为城市提供承载历史记忆的高品质公共空间。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