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湖田古瓷窑址保护展示及环境整治设计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5〕384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5-03-24 00:00:00 |
文物保函〔2025〕384号
你局《关于呈报〈湖田古瓷窑址保护展示及环境整治设计方案〉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25〕1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所报项目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湖田古瓷窑址各新设、改造保护棚作法应尽量与御窑厂新设、改造保护棚作法一致。现状展厅建筑改造满足保护展示需求即可,优化室内环境设计,建筑外观改变不宜过大。
(二)细化馒头窑等文物本体霉菌等病害清理措施,原则上不应使用化学试剂进行清理,并可酌情增设排风设施。
(三)应调整板栗园展厅内遗址周边水泥护墙风貌,其色彩、材质应与遗址相协调并采取适当方式展示考古地层。
(四)乌鱼岭到小南河口视线廊道北侧风貌不和谐、阻挡视线的现状建筑应予降层或拆除并对其风貌做必要整治。
(五)严控乌鱼岭景观台面积、体量,其下部砌筑墙体的高度应尽可能降低,以减小该观景台的体量感。
(六)龙窑遗址保护棚设计方案应做调整,确保其完整覆盖龙窑遗存,同时做好遗址和后期院墙交接处的处理。
(七)马蹄窑遗址要结合保护棚调整重做室内展陈,展陈内容与申遗文本保持一致。
(八)统一设计场地围栏,湖田古瓷窑址未开放遗产区的围栏也应统一,并设施必要的保护界桩和说明牌。
(九)应重点细化场地排水设计,加强区域性防洪调控和应急管理,根本性地解决洪涝灾害威胁遗址安全问题。
(十)加强施工监管,避免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以及振动对文物的影响。
(十一)应组织专业考古人员全程跟进和督促指导,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地下文物遗存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