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信息分类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秦始皇陵保护规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5〕366号
成文日期 2025-03-19 00:00:00 发布日期 2025-03-24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秦始皇陵保护规划的批复

2025-03-24

文物保函〔2025〕366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秦始皇陵保护规划(2022—2035)〉的请示》(陕文物字〔2024〕19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规划。


一、所报规划需做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规划所使用的世界遗产名称应严格使用世界遗产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名称,即“秦始皇陵”,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采用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分类完善价值评估相关表述。


(二)保护对象部分,应区分为“遗产构成要素”(即遗存本体及整体格局)和“其他保护对象”(即历史环境、自然环境、馆藏文物等)两大类,为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的衔接提供基础数据。


(三)保存现状评估部分,补充关于遗存本体劣化趋势、展示利用需求的分析,并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从真实性、完整性角度,加强价值载体评估的针对性。


(四)保护范围管理规定部分,应细化保护范围内保护、展示、管理设施建设的管控要求,补充民居翻建面积和规模要求,补充保护、展示、管理和公共设施的体量、高度、密度和外观要求。


(五)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部分,明确“先考古,后出让”“先调查,后建设”的具体实施要求,并将与秦始皇陵保护相关的秦岭生态保护要求并纳入建设控制地带二区的管理规定。


(六)保护区划统一管理规定部分,应进一步明确位于秦始皇陵的遗产区和缓冲区内,可能影响突出价值的大规模修缮、修复或建设工程,应事先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等程序要求。


(七)“地下文物可能埋藏区”,应依法表述为“地下文物埋藏区”,根据既往考古工作成果,将已确定的丽邑遗址等纳入保护范围,对于后续工作中可能发现的重要遗址、墓葬,亦应明确将其划入保护范围的制度性安排。


(八)保护性搬迁部分,应根据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的结果,明确腾退进度计划,特别是明确陕缝厂厂区搬迁移交相关工作安排,同时进一步明确其他拟实施搬迁拆除和保留利用工作的实施范围及进度安排。


(九)完善监测体系部分,应明确监测预警管理信息平台应与安消防系统、安全巡查工作相结合,并补充该监测预警平台与国家总平台衔接相关工作要求。


(十)遗存本体分级分类保护措施部分,应深化保护措施要求,补充考古工作的现场保护要求和文物保护措施建议,并以最小干预为原则,明确针对本体病害处理补充相关规划内容和技术要求。


(十一)管理规划部分,应就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调管理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将当地社区纳入协调管理机制,对于涉及遗产保护管理的重大事项应在协调管理机制内研究提出解决思路。


(十二)建筑环境整治部分,应调查评估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现有建/构筑物历史价值,并根据调查评估结论细化整治要求。对于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应认定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并予以原址保护。


(十三)展示利用规划部分,应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相关标准要求,明确将阐释突出价值作为总体目标,建立融综合博物馆、遗址展示馆、遗址标识系统、在线展示平台为一体的综合展示体系,其中综合博物馆可利用现状陕缝厂改建。


(十四)考古研究规划部分,应强化考古成果转化,以深化对秦始皇陵遗产突出价值的理解和认识为目标,利用考古成果开展陵区选址、陵区格局、建筑遗址等相关研究,并相应提出研究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


(十五)道路交通及基础设施规划部分,将“改扩建秦俑馆公路”改为“改建秦俑馆公路”,并根据实际需求,明确保护管理道路、标识展示性道路、村庄道路的道路类型和级别,道路宽度、铺装等技术性要求,严控停车场规模。


(十六)补充WW/T 0083-2017《文物保护单位游客承载量评估规范》作为游客容量测算控制依据,并进行相应核算。


二、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规划进行完善后,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54 号)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1号)的要求,对秦始皇陵保护总体规划进行必要的核准后,报请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将规划内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积极组织有关部门逐步实施。


三、规划中涉及的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按程序报批。


四、请你局指导和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在保护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做好秦始皇陵文物保护的各项保护、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安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3月 日




 


国家文物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