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信息分类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浙东运河杭州萧山—绍兴段、萧绍海塘(杭州段)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萧山段)配套项目、104国道绍兴柯桥钱清至柯岩段改建工程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5〕315号
成文日期 2025-03-11 00:00:00 发布日期 2025-03-11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浙东运河杭州萧山—绍兴段、萧绍海塘(杭州段)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萧山段)配套项目、104国道绍兴柯桥钱清至柯岩段改建工程的批复

2025-03-11

文物保函〔2025〕315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浙东运河杭州萧山—绍兴段、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杭州段)保护区划内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萧山段)配套项目、104国道绍兴柯桥钱清至柯岩段改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4〕17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所报项目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发掘工作,明确拟建项目相关区域萧绍海塘遗存分布及结构形式情况。根据考古工作成果,调整雨水管道埋设方式,完善保护措施,确保充分避让保护萧绍海塘遗存本体。


(二)深化拟建高架桥对大运河、萧绍海塘环境本体及景观的影响,优化高架桥外观设计,桥身力求轻薄简洁。补充桥体垂直绿化,以及GK19、GK22节点处环境景观设计内容,尽可能降低拟建项目对大运河、萧绍海塘环境的影响。


(三)完善拟建项目施工方案,细化道路、桥梁拆除及新建施工中大运河驳岸及河道的临时性保护方案、大运河水质监测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文物本体安全。统一拟建项目设计方案与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中有关线路比选的表述。


(四)加强拟建项目施工监管,大型机械施工区域应避让大运河、萧绍海塘保护范围,做好施工结束后的场地清理与景观风貌修复工作。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3月 日




 


国家文物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