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通济堰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郎奇—石牛区块配套供水工程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5〕182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5-02-13 00:00:00 |
文物保函〔2025〕182号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单位通济堰保护区划内郎奇一石牛区块配套供水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4〕31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通济堰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郎奇—石牛区块配套供水工程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评估采桑路段随道路工程建设管线的影响。
(二)优化设计方案,细化保护措施。补充采桑路段随道路工程建设管线的相关设计内容,优先考虑埋设入地。优化1#通济堰(支渠)穿越角度。进一步完善顶管施工组织方案,补充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修复工作。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