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 信息分类 | 博物馆管理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启动2027年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申办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文物博函〔2025〕1809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26 09:32:43 | 发布日期 | 2025-12-05 09:32:53 |
文物博函〔2025〕18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统筹谋划,发挥品牌效应,扩大博物馆事业影响力,现就2027年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申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2027年5月18日
二、举办主体
主会场活动由我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共同指导举办,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举办城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博物馆协会联合承办。
三、申办条件
(一)主会场活动申办城市应为地市级以上城市(含地市级),有开展大型文化活动所需条件的国家一级博物馆,申办城市人民政府及所在省文物行政部门能够提供必要的政策、经费和协调支持。
(二)主会场活动申办城市近年来博物馆建设运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能够紧密结合博物馆事业发展重点,围绕当年国际博物馆日主题,提出具有前瞻性、创新性且切实可行的活动策划方案,具备组织全国性宣传联动和特色公众活动的能力。
(三)通过举办主会场活动,能够充分展示申办城市特色文物博物馆资源,给本地文化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提升本地文化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文物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需求推荐举办城市,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本地区有申办意向的城市进行初审,每省最多择优遴选一个城市。
(二)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编制申办文件和活动初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举办国际、国内大型活动的经验及组织保障能力说明;举办大型文化活动的场馆、设施条件说明;经费保障计划;主会场活动期间拟配套举办的博物馆领域国际性活动计划;配套举办的全国性展览工作计划等。
(三)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在组织实地考察、综合评议后,择期公布2027年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举办城市。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