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天津市北辰区佳庆道(运河东路-庆辰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5〕1904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2-17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5-12-19 00:00:00 |
文物保函〔2025〕1904号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在大运河(北运河)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天津市北辰区佳庆道(运河东路-庆辰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的请示》(津文物发〔2025〕2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所报项目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增加拟建项目周边雨污水管线、基础设施和绿化设施等现状评估,为合理确定工程范围、实施内容等提供依据。
(二)补充拟建道路工程配套管线相关规划内容,充分考虑远期土地开发对市政工程管线的需求,合理确定施工周期,避免重复施工对大运河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扰动。
(三)细化施工方案,补充拟建项目管线敷设、基坑开挖等施工要求,补充管线布设剖面图,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作业区不得进入河堤外坡脚以内,确保河堤安全稳定。
(四)补充拟建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的大运河环境和水质监测措施,完善施工后期的环境修复措施,保护大运河沿岸生态环境。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