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玉门红柳泉30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涉及长城遗址保护区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5〕1896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2-17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5-12-18 00:00:00 |
文物保函〔2025〕1896号
《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呈报玉门红柳泉30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涉及长城遗址设计方案的请示》(甘文局发〔2025〕14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方案。
一、对所报项目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优化线路杆塔方案设计,补充拟建杆塔效果图,杆塔颜色、形制应与周边环境相融合,并采取使用新材料等措施降低杆塔高度,减缓对周边景观风貌的影响。
(二)细化施工方案,加强工程监管,明确施工场地布置,合理规划施工道路,不得在保护区划内堆积施工材料、倾倒施工垃圾,结合施工设置必要的保护标志和警示标识,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并做好周边景观风貌恢复工作。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