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绍兴段建设控制地带内江东路城区段工程(多宝讲寺至上源路)设计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5〕1899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2-17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5-12-18 00:00:00 |
文物保函〔2025〕1899号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绍兴段建设控制地带内江东路城区段工程(多宝讲寺至上源路)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5〕12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所报项目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明确地下文物遗存情况。如发现大运河水工设施等重要文物遗存,应调整拟建项目设计方案予以避让。
(二)细化拟建项目施工方案,严格控制项目实施范围,管线工程及大型施工机械不得进入大运河保护范围。工程完成后应对相关场地进行环境修复。
(三)补充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的监测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