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曹溪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环境整治项目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5〕1791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25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5-11-26 00:00:00 |
文物保函〔2025〕1791号
《云南省文物局关于审核曹溪寺环境整治设计方案的请示》(云文物报〔2024〕1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曹溪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环境整治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研究和评估。加强曹溪寺历史环境和空间格局演变历程研究,梳理各区域历史空间和景观特点。加强明清时期滇中地区佛教建筑、乡土景观特色调查研究。
(二)斋堂东侧石林区域、半山行禅塔陵区域可能存在园林、塔基等有价值遗存,研究深度不足,不同意进行干预,不得开展任何工程及挖掘、钻探活动。核实该工程是否涉及建筑改造、新建,相关设计深度不足,暂缓实施。
(三)调整优化其他区域设计方案,细化保护措施。不同意拆除山门月台两侧八字墙。不同意增设仿古栏杆。深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关注历史环境空间特质,包括山石、素土等要素,延续山野自然氛围,避免过度干预和城市化倾向。最大限度压减地面硬化面积,不得揭铺不规则老石板路,最大限度保留素土地面,各区域道路、广场等地面铺装不得统一为石材铺装,不得使用规整薄石片铺砌,应采用符合当地乡土特征的道路铺装,保留现存较为自然的路沿石。建议取消树池、平铺过渡,注意为古树生长留出必要空间。细化防护措施、监测和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规范文本和图纸。补充铺墁、门窗大样图。完善、校核各区域平、立、剖面图。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