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杭州段建设控制地带内衙前镇吟龙村农户建房工程(第一批)设计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5〕1768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18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5-11-20 00:00:00 |
文物保函〔2025〕1768号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杭州段建设控制地带内衙前镇吟龙村农户建房工程(第一批)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5〕7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所报项目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控制拟建建筑体量、高度,尽可能采用差异化设计和自然布局,避免村庄总体建设效果过于规整。
(二)拟建建筑外观形式、色彩等应体现本地传统民居特色,与大运河周边环境风貌相协调,不宜采用欧式风格。
(三)采取适当措施对拟建建筑空调外机、水箱等设施进行遮挡,减少对大运河环境风貌的影响。
(四)明确建筑基础形式,严格控制基础埋深,不得扩大地下基础开挖范围,避免扰动地下文化层。
(五)加强拟建项目施工过程监管,施工区域、堆料区域不得进入保护范围和遗产区。施工期间加大监测力度。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