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信息分类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标题 国家文物局关于G104京岚线长清崮山至界首立交段改建工程涉及齐长城遗址保护区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5〕1767号
成文日期 2025-11-18 00:00:00 发布日期 2025-11-20 00:00:00

国家文物局关于G104京岚线长清崮山至界首立交段改建工程涉及齐长城遗址保护区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2025-11-20

文物保函〔2025〕1767号


 


山东省文物局:


《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在齐长城遗址保护区划内实施G104京岚线长清崮山至界首立交段改建工程的请示》(鲁文物呈〔2025〕6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设计方案。


一、对所报项目设计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拟建项目设计方案与《长城保护条例》《山东齐长城保护条例》《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符合性说明,明确拟建项目与G3京台高速、津浦铁路及京沪高铁的位置关系,进一步优化道路线路,最大限度远离长城本体。


(二)进一步评估项目施工和运营对长城的振动影响,明确拟扩建道路的路基宽度和高程、现状地表高度,补充扩建宽度与现状道路的剖面图和拓宽提升后车流量测算数据。


(三)项目实施前应完成万南烽火台文物本体加固、环境整治,隔振沟设置和其他必要减振措施。


(四)结合振动影响评估和相关振动试验数据优化隔振沟位置和填充材料,缩短隔振沟与公路之间的距离,提高隔振效果。


(五)长城保护范围内,应铺设低振动路面,并设置橡胶减速带,完善限速标志、减速震荡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消减拟建项目对文物本体的振动。


(六)细化文物监测方案,在隔振沟内设置梯度振动监测,了解隔振沟的隔振性能;在万南烽火台临近道路一侧布设十字形监测点,对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的振动进行监测,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和运营期间的振动低于允许值。


(七)补充公路路基排水方案设计,进一步说明道路西侧边沟排水设置,相关排水方案应避免向万南烽火台一侧形成汇水,对台体基础造成安全威胁。


(八)细化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场地布置,不得在保护区划内堆积施工材料、倾倒施工垃圾,结合施工设置必要的保护标志和警示标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并做好周边景观风貌恢复工作。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项目实施前,应组织专业考古发掘单位对涉及万南遗址施工区域进行系统全面的考古发掘,依法申领考古发掘证照。


三、请你局加强项目周边长城遗址的保护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