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绍兴段保护区划内绍兴柯桥钱中110kV输变电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5〕1734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12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5-11-14 00:00:00 |
文物保函〔2025〕1734号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绍兴段保护区划内绍兴柯桥钱中110kV输变电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5〕4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所报项目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校核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明确管线通过大运河浙东运河柯桥段保护范围的施工方式,科学分析、准确研判其影响,据此优化方案设计。
(二)细化拟建顶管结构顶部至大运河底部垂直距离设计依据,尽可能加大工作井与大运河保护范围的间距。
(三)完善顶管施工技术要求、速度控制措施、防渗漏措施以及防超挖、偏移措施,避免出现施工坍塌或渗水。
(四)细化施工和运营期间的大运河堤岸、水质监测措施,补充施工粉尘、废弃物、废污水等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加强施工组织,不得在保护范围内设置施工用地,不得扩大施工范围,施工后做到场清料净,恢复环境风貌。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