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蒲壮所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西竺寺环境提升项目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5〕1585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5-10-15 00:00:00 |
文物保函〔2025〕1585号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蒲壮所城保护区划内苍南县马站镇西竺寺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5〕8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蒲壮所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西竺寺环境提升工程。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研究和评估。详细梳理拟建项目区域历史沿革与环境要素,加强历史格局演变研究。进一步补充驳坎、步道、建筑、院落等现状照片。客观评估拟建项目对文物本体及其景观环境的影响。
(二)优化设计方案。调整东侧驳坎设计,不得较大程度改变现有地形地貌,尽可能维持自然地形,减少硬化面积。细化驳坎工程做法,明确材料、工艺,不应设置仿古石栏杆,应采用符合当地乡土特征的材料与形式,确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拆除东西厢房间后期搭建的顶棚。不同意新增观景木平台,注意保护乡间步道。
(三)细化保护措施。明确东侧附房改造是否涉及开挖,不得影响文物建筑安全,严格管控开挖、振动等影响因素,明确与文物建筑安全相关的振动、沉降监测措施,补充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