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米脂窑洞古城保护范围内窑洞古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5〕137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5-01-26 00:00:00 |
文物保函〔2025〕137号
你局《关于上报米脂县窑洞古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米脂窑洞古城保护范围的请示》(陕文物字〔2024〕8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米脂窑洞古城保护范围内进行窑洞古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请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认定标准,落实“先调查、后建设”要求,抓紧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米脂窑洞古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文物普查工作,逐个甄别建构筑物,如符合认定标准,应及时予以认定,并将改建项目调整为修缮项目,践行“应保尽保”。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深化前期勘察和文物影响评估。进一步加强古城现状风貌调研分析,厘清不同历史时期风格特征。明确米脂窑洞古城保护区划管理要求。补充41处文物建筑保存现状勘查,客观评估管沟开挖影响。补充评估智能化多功能杆对文物景观环境的影响。进一步补充拟开挖区域必要考古工作。
(二)优化设计方案。不应以恢复至某一特定历史时期或建筑风格为改造目标,不得进行大规模仿古化改造,应尽可能保留各时期有价值遗存,对不同时期建筑采取针对性改造措施,延续古城多样性、层叠性。应结合该工程尽可能解决古城保护主要矛盾,考虑将高于2层的后期建筑降层处理。不得采用贴青砖片及画砖线的立面改造方式。严禁改变砖石老铺装外观,管线铺设应尽可能避让老铺装,确无法避让的,应集约化设置管线,最大限度减少开挖量,施工后必须原构件、原位置恢复铺装。按照简洁、谦逊的原则,全面弱化多功能杆、路灯、座凳、井盖等城市设施的形式感。补充消防设计专篇。应结合居民生活需求设置必要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设施。
(三)完善重点院落改造设计。细化农机公司院落、电力局院落、石坡巷1号院落设计方案及工程做法说明,明确建筑高度、墙体材料及色彩。暂不同意电力局院落中新建建筑,应调整优化其布局及设计。
(四)细化保护措施。补充制定施工期间文物本体监测措施和消防管控措施,编制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