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黑山山城建设控制地带内沿线步道建设工程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考函〔2025〕88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1-16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5-01-21 00:00:00 |
文物考函〔2025〕88号
你局《关于上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黑山山城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沿线步道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辽文物〔2025〕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黑山山城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沿线步道建设工程。
一、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必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进一步了解地下文物分布和保存状况。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二、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
(一)根据考古工作成果,进一步优化步道选线,尽可能减少对原地表的改变。根据游客容量合理设置步道宽度,尽量缩小步道宽度,减小对环境的扰动与影响。
(二)建议将工程定位为文物展示和环境配套整治工程,做好保护范围内踩踏路面的植被恢复,并增加必要的监控设施和文物标识展示设施。
(三)补充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明确采用人工方式施工,避免施工过程对遗址及其环境造成影响。
三、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和文物保护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五、请你局加强对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项目的初审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申请材料内容要求,对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布局等对文物本体安全、文物赋存环境、视线通廊和景观风貌造成的影响,以及项目施工、运营期间施工安全等,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1月16日